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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利集团官网总站职称评审论文和科研业绩论文复制率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09日 11:34  点击:[]

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弘扬科学精神,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繁荣学术研究,依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术风气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河南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教科技[2012]74号)精神和《永利集团官网总站学术风气建设实施办法》(院发字[2012]130号),结合永利集团官网总站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检测原则

职称评审论文和科研业绩论文复制率检测是我院学风建设的一部分,要坚持以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基本要求,严格遵照执行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

二、检测的对象和内容

(1)检测对象:凡永利集团官网总站教师为参加职称评审和科研业绩计算所提交的论文都纳入本管理办法。此处所指论文为符合《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量化积分办法(试行)》(院发字[2012]119号)和《科研业绩计算及奖励办法》(院发字[2013]19号)文件中规定的论文。

(2)检测内容:以总的文字复制比为指标,进行论文全文的文献数据库联机检测。

(3)文本复制检测由永利集团官网总站统一进行,不接受个人提交的各种文本复制检测结果。

三、检测实施步骤

(1)论文所有者提交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包括论文原刊和所发表论文的WORD电子稿,文档统一的命名格式为:姓名-论文题目,如“张三-基于云计算的农业信息管理平台.doc”。文档内容只包含摘要、正文部分,不包含题目、关键词、参考文献、作者简介。

(2)检测工作在职称评审学院公示积分前和科技处复核科研业绩前完成。检测结果由科研秘书统一交由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后将不通过的结果通知论文所有者。

(3)论文的查重检测系统由学术委员会指定,检测费用由永利集团官网总站承担。

四、检测结果的认定和处理

(1)核定全文重合字数比例时,论文中引用申请人本人公开发表文献的内容部分不计算在内。

(2)检测内容为以总的文字复制比为指标,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分别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论文总字数复制比小于等于30%的为通过,所提交的论文参与职称评审和科研业绩积分。

2)论文总字数复制比大于30%的为不通过,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应注意到是否属于论文的定义部分多的情况,对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为不通过的论文不参与职称评审和科研业绩积分。

3)总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50%的,则认为该论文有抄袭嫌疑,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认定为抄袭的,由学术委员会根据《永利集团官网总站学术风气建设实施办法》进行进一步处理。

五、申诉和举报

(1)论文所有者对论文评审和复制率检测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在接到结果之日一周内向学术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学术委员会接受对论文不端行为的举报。学术委员会对申诉和举报需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六、权利和义务

(1)论文所有者有对所提交的电子版需保证与纸质版的一致的义务,并对提交论文的真实性负责。

(2)学术委员会及科研管理工作者有对论文电子稿保密的责任,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论文电子稿及论文检测报告。但不包括上级学术委员会对论文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取证。

(3)本办法解释权归永利集团官网总站学术委员会所有。

七、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利集团官网总站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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